发展民办教育要算政治大账经济大账

  • 作者:同文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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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12-30

12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纲要》在教育部分提出“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回顾近十年党的报告中关于民办教育的表述,我们看到:从党的十八大报告“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到十九大报告“支持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再到二十大报告“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党关于民办教育的主张逐步从支持向规范转变。《纲要》的提法,回到支持和规范并重的轨道上,体现出国家在近三年应对新冠疫情进程中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态度上发生了新变化。

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理应得到平等对待、鼓励支持和发展壮大,与公办教育一起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一、发展民办教育要

算政治大账、经济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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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57万所,占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总数的比例35.08%;在校生5628.76万人,占全国各级各类在校生总数的比例19.34%。换一句话说,每3所学校中有1所民办学校,每5名学生中有1名来自民办学校的学生。由此可见,民办教育占我国教育事业的体量很大,同样的,民办学校为国家培养的各级各类毕业生数量也是庞大的。民办教育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宏伟事业中扮演了与公办教育同样性质、同等重要的角色,在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毛入学率和适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教育是政府一般公共预算的第一大支出。据统计,2021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达到5.8万亿元,其中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4.6万亿元,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1.2万亿元。民办教育是非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的组成部分,从某种角度上看,民办学校的存在,解决了我国近五分之一即5千多万学生的就学问题,亦减轻了财政性教育经费近五分之一即1万亿的财政支出问题。


因此,当我们评价民办教育在教育事业当中的地位和作用时,一定要算民办教育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大账和补充教育经费、平衡教育支出的经济大



二、发展民办教育要

支持为本、规范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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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办教育经历了几十年的摸索、沉浮与成长,一大批民办教育举办者和从业者在办学历程中投入了资金,注入了心血,倾注了热忱,才有今天焕然一新的面貌与来之不易的成绩。民办教育为我国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鲜活经验,为党和国家培养各行各业的人才贡献了民间力量。我们相信大多数的民办学校举办者是有梦想、有追求的,大部分民办学校是成功的、群众满意的,因此,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应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旋律,鼓励更多社会力量提供教育多样化服务应成为教育事业的新呼唤。


在我国,民办教育目前仍然是以投资办学为主,还没有发展到以捐资办学为主的阶段,举办者或多或少都有办学投资取得回报的心理预期。民办学校为了自身生存发展,在招生、教育教学、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甚至违法违规的问题,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课程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也存在薄弱环节和工作偏差,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政府监管、教育督导、行政执法等手段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确保民办学校始终秉持与坚守正确的办学思想、科学的育人观念、规范的办学行为和优质的办学成绩。


支持与规范作用于民办教育,尤如硬币的两面。规范的标准和要求越高,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程度就越高,硬币正面的国徽就越光亮、底色更纯粹;支持的力度和广度越大,民办学校的活力、服务能力就越强,硬币背面的鲜花就越盛开、百花才齐放。







三、发展民办教育要

平等对待、同心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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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期待与公办教育一样,具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得到社会各界的尊重爱护,受到公正公平的待遇。


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教育部门要对民办教育的历史贡献和民办学校的现实作用建立全面、客观、准确的认识,要把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放在同一张图纸上进行规划设计,要心存善意、公平公正对待和处理民办教育事务,不要戴有色眼镜看民办学校和举办者,也不要人为预设和主观假定民办学校和举办者的动机和行为。


社会公众和舆论要关注、关心、帮助民办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中的弱势群体,不论是民办学校的校长,还是民办学校的老师,与公办学校相比,或多或少都有低人一等的感受。但不论是民办学校还是公办学校,对象都是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青少年,从事的都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事业,我们的社会、媒体要多为民办教育鼓与呼,支持民办学校办出特色、办得和公办学校一样好。


民办学校从业者要不负时代和社会重托,担负起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优秀人才的大任。民办学校举办者要深植教育情怀,坚持公益办学,要把教育当成良心的事业而不能办成逐利的产业。民办学校校长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和高质量发展。民办学校教师要勇于创新、奋发有为,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我们坚信,只要给民办教育插上“支持”与“规范”的双翼,我国民办教育就一定能极大地发挥自身优势,极大地推动教育创新,极大地激活人才培养,与公办教育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发展新格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